(一)曉劇場:業已依委員意見修正通過,同意提供街區新用型計畫執行經費計新臺幣10萬元。 (二)踩踩水:業已依委員意見修正通過,同意提供小型計畫執行經費計新臺幣28萬8,650元。 (三)松林書局:業已依委員意見修正通過,同意提供小型計畫執行經費計新臺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