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容積移轉? 申請容積獎勵後,是否還可以申請容積移轉?
1.指將一宗土地容積移轉至另一宗可建築土地上供建築使用。 2.都更案申請容積獎勵後仍可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及「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規定申請容積移轉,可移入容積不得超過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40%,移入容積方式如下: (1)可移轉土地:未開闢之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道路用地,以及本市歷史建築所定著之私有土地。 (2)繳納代金:由本府都市發展局委託3家以上估價師查估後評定之。 3.計算方式:申請移入容積量上限(都更基地基準容積40%)=【移出基地量體≦申請移入容積量50%】+【代金量體≧申請移入容積量50%】。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