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都市更新會?怎麼成立都市更新會?
1.都市更新會為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有辦理都市更新重建意願時,自行組成的法人組織,如同擔任建設公司的角色,作為主導及推動更新事業的實施者。 2.成立都市更新會,應依「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規定辦理,主要可分為兩大階段(申請籌組、申請立案),說明如下: (1)申請籌組:需由範圍內超過7位所有權人或超過半數的所有權人發起,並經超過半數的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後,由發起人檢具相關資料,向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申請籌組。 (2)申請立案:經市府核准籌組後,發起人應於6個月內召開成立會員大會,大會召開後30日內,需再檢附更新會申請立案的相關文件,向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申請核准立案(如未依時間內申請,主管機關得撤銷核准籌組),符合規定後就會核發立案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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