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建築物增建(如:頂樓加蓋、1樓外推)、非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物(多屬未辦理保存登記者),或是無法歸類於合法建築物之其他土地改良物等,專業估價者會以實際測量面積依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規定之經濟耐用年數評估其殘餘價值及拆除單價,核算該建物之拆遷補償費用。2.至於更新前權利價值部分,依估價技術規則第103條,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其違建部分以不予評估為原則。
1.合法建築物增建(如:頂樓加蓋、1樓外推)、非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物(多屬未辦理保存登記者),或是無法歸類於合法建築物之其他土地改良物等,專業估價者會以實際測量面積依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規定之經濟耐用年數評估其殘餘價值及拆除單價,核算該建物之拆遷補償費用。
2.至於更新前權利價值部分,依估價技術規則第103條,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其違建部分以不予評估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