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鄰地有在辦理都市更新,可先徵詢實施者是否可納入更新單元範圍,若實施者無意願納入,則可於事業計畫報核後之審議期間向市府陳情希望納入更新單元,但最終更新單元實際範圍應以審議會決議為準。2.事業計畫報核後若需調整更新單元範圍,應符合下列各項原則:(1)重新依相關規定檢討單元劃定之基準及指標。(2)新加入範圍的同意比率,應自行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37條規定,不得與原範圍合併檢討。
1.若鄰地有在辦理都市更新,可先徵詢實施者是否可納入更新單元範圍,若實施者無意願納入,則可於事業計畫報核後之審議期間向市府陳情希望納入更新單元,但最終更新單元實際範圍應以審議會決議為準。
2.事業計畫報核後若需調整更新單元範圍,應符合下列各項原則:
(1)重新依相關規定檢討單元劃定之基準及指標。
(2)新加入範圍的同意比率,應自行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37條規定,不得與原範圍合併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