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箭】都市更新150專案、權變小組提前進場
1.都市更新150專案 (1)本專案列管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申請報核後150個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工作日數審議通過,以加速更新審議效能。 (2)適用條件: A.經全體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 B.實施方式採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自地自建等)。 C.程序中無人民陳情或爭議。 D.計畫內容符合原則性規定、相關容積獎勵值明確,未涉及更新單元範圍調整及自提修正。 2.權變小組提前進場 透過以下策略,加速都市更新審議及提前解決估價疑義: (1)權變小組改組,由估價委員提前於公開展覽期間進行估價議題書面審查。 (2)權變小組會議收斂議題後,再提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審議會委員僅就估價議題確認修正內容及回應民眾陳情意見,以提高案件穩定性,並降低都更案核定後因權利價值疑義衍生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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