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辦理。1、容積量體:經列管須拆除之建築物經都發局專案核准者,得依原建蔽率、原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原院落深度重建。申請重建者,得放寬法定容積率、原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之30%。2、拆除補助:建築物拆除後,所有權人得向都發局申請補助費用,每戶20萬元。
依「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辦理。
1、容積量體:經列管須拆除之建築物經都發局專案核准者,得依原建蔽率、原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原院落深度重建。申請重建者,得放寬法定容積率、原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之30%。
2、拆除補助:建築物拆除後,所有權人得向都發局申請補助費用,每戶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