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區通化安和-文昌街散戶公辦都市更新案
一、計畫緣起 本案基地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32巷、敦化南路二段63巷及敦化南路二段63巷21弄所圍之街廓,面積4,318 平方公尺,距捷運信義線之信義安和站步行約5分鐘。早期規劃為眷舍使用,因環境變遷使其土地閒置或低度利用,缺乏整體規劃及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透過公辦都市更新以活化土地改善都市機能外,並提升公有土地運用效益。 二、劃定更新地區 114年1月14日核定公告「劃定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五小段191-12地號等12筆土地為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並自114年1月16日起生效。 三、本府於114年2月26日同意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實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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