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殭屍都更」指控,北市早有「雙軌防延宕機制」
-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更新事業科
- 發稿日期:115-08-12
- 聯絡人:謝明同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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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沈委員所提北市「殭屍都更」,市府強調說明對於都市更新案件之執行成效與審議程序之效率,早已積極落實「定期稽考」與「限期補正」之原則,依「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及「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與處理撤銷同意作業要點」執行,顯然沈委員對臺北市政不甚了解。 更新處表示,為因應「都更8箭」政策推動後,本市更新案量大幅增加,市府於各階段已訂有時效管控機制,管控程序中案件執行進度,包括:一、兩次限期補正機會,逾期即駁回。二、續審列管,各階段審議後,須於30日內送計畫書續審。三、核定期限管控,審議通過後,應於3個月內檢報府核定。同時考量近年有大量案件因實施者自行調整內容而須重行公開展覽,市府更於115年精進上開作業要點,明定更新案申請重行公展以兩次為限,並規範重行公展後,須於6個月內申請續審,以促使實施者審慎規劃、減少程序反覆延宕。 又為落實核定後案件之列管追蹤,市府業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5條規定,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定期(每半年)稽考實施者執行計畫情形。倘個案有進度延宕、業務廢弛等情事,即主動通知實施者限期改善;情節重大者,並提報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審議,已有因上述情節撤銷之更新案。 市長上任後為協助有意願都更整合困難社區重建,提出公辦都更7599及危險建築575專案計畫,7599專案共35案申請,並協助20個社區辦理方案評估,其中虎林街60巷案、南港產專區單元2-25案已招商成功;另575專案已有7案申請,其中1案內湖康樂街136巷已招商成功。針對北市特有大規模、產權複雜整宅社區,市長上任後推出整建住宅專案計畫,透過駐地諮詢工作站協助輔導整合,其中水源二三期、南機場單元三與斯文里二期整宅已招商成功並進入都更審議程序,且水源二三期預計今(115)年核定;南機場單元四已招商成功,南機場單元五、信維整宅刻正招商中,展現北市府積極協助整宅改善寙陋環境的決心。 更新處最後表示,臺北市對於都市更新案件不論在「審議中」或「核定後」,皆已有完備之防延宕及退場機制,相關程序皆有相對應機制進行管控,請沈委員在提出指控前,建議先瞭解臺北市都市更新政策,以免凸顯對市政之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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