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專案列管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申請報核後 150個更新處工作日數審議通過,以加速更新審議效能。2.適用條件:(1)經全體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2)實施方式採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自地自建等)。(3)程序中無人民陳情或爭議。(4)計畫內容符合原則性規定、相關容積獎勵值明確,未涉及更新單元範圍調整及自提修正。
1.本專案列管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申請報核後 150個更新處工作日數審議通過,以加速更新審議效能。
2.適用條件:
(1)經全體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
(2)實施方式採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自地自建等)。
(3)程序中無人民陳情或爭議。
(4)計畫內容符合原則性規定、相關容積獎勵值明確,未涉及更新單元範圍調整及自提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