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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隸屬於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為本府二級機關,置處長、副處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下設5科4室,組織架構圖如下: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組織架構圖 處長,另開視窗  副處長,另開視窗  主任秘書,另開視窗  總工程司,另開視窗  副總工程司,另開視窗  副總工程司,另開視窗  更新企劃科,另開視窗  更新開發科,另開視窗  更新事業科,另開視窗  更新工程科,另開視窗  更新經營科,另開視窗  秘書室,另開視窗  會計室,另開視窗  人事室,另開視窗  政風室,另開視窗 

處本部 包含處長、副處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正工程司、秘書、副工程司及工友。

本處各單位職掌、聯絡資訊如下:

   
更新企劃科
 
都市更新發展研究、更新政策及法令研(修)訂、更新地區與單元劃定、更新計畫擬定與工程規劃檢討、更新策略規劃之推動與工程規劃協調、更新基金運用與預算控制、更新事業經費補助、歷史街區容積移轉、公共關係及公眾服務等有關事項。

更新開發科
 
都市更新開發策略規劃、公有土地開發與規劃設計協調、政府主導公辦都市更新案件推動、公辦都市更新先期規劃評估、都市更新方案規劃設計、估價及財務評估、公辦都市更新專案管控及工程規劃流程檢討、專案駐點服務等有關事項。

更新事業科
 
重建都市更新事業之擬定、審議、核定、監督管理及輔導等有關工程規劃、設計審查事項。

更新工程科
 
整建與維護都市更新事業補助申請案件之輔導、審查(議)、核定及監督管制與考核、都市更新工程案之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資訊環境規劃與建置、軟硬體設備購置與維護及資通訊安全業務等有關事項。

更新經營科
 
都市再生行動推展之策劃與執行、社區空間活化與環境改善工程規劃之輔導、社區工作場域之再利用、跨局處社區工作平臺之推動、社區協力組織之合作及都市再生相關政策與觀念之推廣等有關事項。

秘書室
 
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之管理與法制、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單位事項。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