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聽會。二、整合居民意見,簽署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同意書。(依都更條例37條比例提送計畫書報核,如全部同意得免公聽公展。)三、撰寫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書。
一、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聽會。
二、整合居民意見,簽署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同意書。(依都更條例37條比例提送計畫書報核,如全部同意得免公聽公展。)
三、撰寫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