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一般昇降機或個人住家用昇降機均需設置0.55m~1.2m深度的機坑,但因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空間有限,設置位置可能面臨地樑或地下室等問題致難以設置機坑。因此,歐洲早已發展出接近無機坑式電梯,且已有歐盟安全標準(EN81-41)與認證機制,而國內亦有廠商投入自行研發,多應用在透天式住宅的改善。不過,目前若欲依建管法令申請裝設,仍須有CNS國家標準,且內政部必須修訂《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條文。因此,在中央部未訂定適當的認證機制前,礙難取得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亦無法申請經費補助。故若設置無機坑電梯,設置人必須自負安全維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