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案已經都市更新審議會同意補助,後續程序?
一、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聽會。 二、整合居民意見,簽署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同意書。(依都更條例37條比例提送計畫書報核,如全部同意得免公聽公展。) 三、撰寫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書。 完整程序如下:
調整居民意見、撰寫事業計畫書 ⇩ 整建維護事業計畫報核 ⇩ 公告公開展覽舉辦公聽會 ⇩ 幹事會 ⇩ 聽證 ⇩ 審議會 ⇩ 核定實施 ⇩ 竣工成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