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核定實施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65-7地號等2筆(原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98年6月16日零時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8年6月16日府都新字第09830644000號 附 件: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各1份 主 旨: 公告核定實施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65-7地號等2筆(原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98年6月16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及第19條之1。 公告事項: 一、 公告起迄日期:自民國98年6月16日零時起至民國98年7月15日零時止。 二、 公 告 地 點 : 三、 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65-7地號等2筆土地。 四、 張 貼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