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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定實施禾霖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590地號等1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0年11月21日零時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字號:府都新字第10031458700號

附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1份

主旨:公告核定實施禾霖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590地號等1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0年11月21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起迄日期:自民國100年11月21日起,至民國100年12月20日止。

二、公告地點: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3.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大安區住安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

三、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590地號等18筆土地。

四、本都市更新事業係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後續應俟實施者擬具權利變換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及第29條規定程序辦理,經本府核定後,始得據以實施。

五、張 貼 處: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市政大樓聯合服務中心都市計畫櫃檯提供閱覽)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3.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大安區住安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不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