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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定實施永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三小段709、717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97年9月3日零時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7年9月2日府都新字第09730581200號

附  件: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各1份

主  旨: 公告核定實施永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三小段709、717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97年9月3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第29條、第32條。

公告事項:

一、 公告起迄日期:。

二、 公 告 地 點 :自民國97年9月3日零時起至民國97年10月2日零時止 。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3.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中山區興亞里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

三、 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範圍: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三小段709、717地號等2筆土地。

四、 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請以書面向本府申請。

五、 張 貼 處: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市政大樓聯合服務中心都市計畫櫃檯提供閱覽)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佈欄
  3.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中山區興亞里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不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