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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定實施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二小段15地號等2筆(原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97年5月1日零時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字號:中華民國97年4月30日府都新字第09730332500號

附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公告核定實施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二小段15地號等2筆(原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97年5月1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及第19條之1。

公告事項:

一、公告起迄日期:自民國97年5月1日零時起至民國97年5月31日零時止。

二、公告地點 :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3.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里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

三、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二小段15、15-1地號等2筆土地。

四、張貼處: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市政大樓聯合服務中心都市計畫櫃檯提供閱覽)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佈欄
  3.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里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不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