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核定實施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五小段118-1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0年12月1日零時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字號:府都新字第10031909800號

附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1份

主旨:公告核定實施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五小段118-1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0年12月1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起迄日期:自民國100年12月1日起,至民國100年12月15日止。

二、公告地點: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3.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中山區中原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

三、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五小段118-1地號等4筆土地。

四、張貼處: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市政大樓聯合服務中心都市計畫櫃檯提供閱覽)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3.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中山區中原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不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