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核定實施璞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三小段354地號等1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2年7月26日零時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0231177700號 附 件: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1份 主 旨: 公告核定實施璞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三小段354地號等1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2年7月26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第19條之1。 公告事項: 一、 公告起迄日期:自民國102年7月26日起,至民國102年8月24日止。 二、 公 告 地 點 : 三、 本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三小段354地號等18筆土地。 四、 張 貼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