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核定實施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第3次)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65-7地號等2筆土地(原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1年4月26日零時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0130447900號 附 件: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1份 主 旨: 公告核定實施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第3次)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65-7地號等2筆土地(原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1年4月26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 公告起迄日期: 自民國101年4月26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25日止。 二、 公 告 地 點 : 三、 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265-7地號等2筆土地。 四、 張 貼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