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核定實施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定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一小段771-2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98年6月17日零時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8年6月16日府都新字第09830575300號 附 件: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書圖各1份 主 旨: 公告核定實施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定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一小段771-2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98年6月17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第29條。 公告事項: 一、 公告起迄日期:自民國98年6月17日起至民國98年7月16日止。 二、 公 告 地 點 : 三、 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範圍: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一小段771-2地號等21筆土地。 四、 本案土地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及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對其權利價值或處理方式有異議時,請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39條及41條等規定,於權利變換計畫書核定發布實施後二個月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臺北市政府提出(以實際收受異議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遞日)。 五、 本案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土地改良物之預定公告拆遷日為98年9月17日。 六、 張 貼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