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民權東公辦都市更新案(已興建動工)
一、計畫緣起 本案基地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100%持有,為活化土地使用促進再開發利用及復甦都市機能,爰選定為公辦都更案,更新後建築物以商業辦公為主(50%以上),另有公益設施供文化及國際化交流使用空間。107年7月4日同意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實施者,實施者於108年12月26日與最優投資人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投資契約。 二、劃定更新地區 103年6月30日公告「劃定臺北市松山區敦化段四小段363-1地號等6筆土地為更新地區」。 三、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審議程序 (一)109年7月9日申請報核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 (二)109年8月12日起至109年9月10日止公開展覽 (三)109年8月28日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公辦公聽會 四)109年10月20日召開公辦都市更新專案審查會議 (五)110年3月19日召開公辦都市更新專案複審會議 (六)110年7月12日召開聽證 (七)110年8月13日召開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486次會議 (八)110年11月12日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 公告函:110年11月12日府都新字第11060160931號公告 四、變更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 (一)113年1月25日申請報核變更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