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令 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_令_1090122 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_條文_1090122 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 (1021101日起實施,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界線作業程序) 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_令_1021011